三天后,燕归山。
燕归山位于灵域的西北部,原本是一座荒山。
后来有人在其上发现了血燕的巢穴,故而得名燕归。
这血燕之所以会引起世人的重视,是因为血燕的鲜血有着极高的药用价值,以其为主药炼制的碧血丹,更是疗伤之圣品。
理论上只要还有一口气在,不论你的伤势有多重,都可以捡回一条命,也就是说,这是可以在关键时刻保命的东西,其价值可想而知。
但由于血燕的体型较小,血液不多,故而人们大都不会竭泽而渔,即便抓住血燕也只会取一点血液,然后再给它一些宝物供其恢复之用。
所以血燕是众多妖兽之中最不仇视人的一种,有时候还会主动靠近人类,只要你能拿出让它们感兴趣的东西,它就愿意用血来换。
血液给多少,就看你拿出东西的价值高低了,逐渐就演变成了用东西跟血燕换血的和谐方式。
只可惜,这东西同时有上百个巢穴,分布在不同的地方,会跟随自己的心情随机居住。
或许上一刻它在这里,下一刻就跑没了影。
所以能否碰到全凭运气。
“这些就是血燕的巢穴吗?”
孙小蝶看着崖壁上的大大小小,密密麻麻地血色燕窝,不由地惊叹。
这燕归山她早有耳闻,有很多人没事儿就来碰运气,一旦碰到即使没有换到血燕血也能高兴好久。
但他还是第一次来,这巢穴也是头一次见到。
“忘了我之前跟你说的事情了?”
赵阳眉头微蹙,此次之所以带孙小蝶一起过来,主要是带她过来历练的。
这丫头简直就是个被养在大棚里的花朵一样,没经历过生死的考验,心性跳脱,根本不适合做杀手。
但既然答应了她,自己就必须做到,并在来的路上告诉了她一些杀手需要具备的条件。
第一条就是沉稳冷静,不能为外物所动,可结果她全都还给自己了。
“抱歉。”
孙小蝶这时才想起照样跟她说的那些,立刻集中注意力,不再去血燕的巢穴。
“可惜。”
赵阳这时也抬头看了一眼。
血燕之血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,如果能够换到一些就好了。
“他们动了。”
孙小蝶小声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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